林金榮


一、金門實驗戰地政務的時代背景


戰地政務是指為重建戰區的政權,統合對戰地民政、財政、建設、教育、警政、情報、衛生等型態所組織的政治行政機構,特別重視組織和情報工作,先總統蔣公曾訓示:「我們從事於戰地的黨政軍幹部,都能篤信組織第一,情報為先的要領,特別重視組織和情報工作。我以為每一個幹部到了戰地以後,就必須一面著手情報,一面著手組織」。


1949年國軍轉駐金門後,部隊的組織複雜,難以統一領導調度,據1954年調任金防部司令官劉玉章的回憶錄《戎馬五十年》中說:「金防部當時共轄□個師,馬祖地區亦歸金防部負責指揮,分遣□個師(欠□□)於馬祖何俊部,另在主島上,尚有福建省所轄之反共救國軍指揮部、閩北、閩南地區司令,海上支隊,陸上支隊、粵東大隊,共約□萬人,深感組織龎雜指揮不便」(註﹕空缺字□為原作者保留的數據)。1949年原先島上的居民僅有37000人,至1957年時軍民共13萬人,軍政的恊調工作顯得相當重要。1955年行政部門發佈戴仲玉為福建省主席,但多元化的管理機關並未達到預期的效果。1956年政府為統一前線軍政指揮權,將金門、馬祖兩地列為戰地政務區域。同年的7月15日,金馬戰地政務委員會分別正式成立,金門政務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清代金門總兵署內,行政院任命劉玉章兼任金門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,尹殿甲兼任秘書長。福建省政府所屬金門地區行政權責移交政委會,省政府奉命遷移臺灣。7月20日縣長田學信、副縣長陳文照辭職照准,金門防衛部戰地政務委員會任命孫通兼金門縣長。


1987年政府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,廢止臨時條款,但金馬地區仍再度戒嚴,行政院所持的理由,係以「海峽兩岸對峙情勢仍未改變,金馬等外島地區,三面受中共砲火涵蓋,有隨時發生攻防戰之可能,為維護國家安全,保障復興基地二千萬同胞福祉,及從容應府突發狀況,繼續實施戒嚴有其必要」。1989年8月23日,金馬民眾正式申請集會遊行,呼籲中央廢止戰地政務的實驗,保障人民權利。直到1992年11月7日,金馬地區才解除長達36年之久的戰地政務,1993年產生民選第一屆縣長,1994年選出第一屆縣議員,金門縣政府恢復正常的憲政運作,全民落實地方自治,走入民主政治。


二、戰地政務的組織運作


金門實驗戰地政務,是依據國防部頒發的「金馬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」、「金馬地區實驗戰地政務施政綱要」、「戰地政務工作大隊工作綱要」為運作準則,其任務有:宣揚國家政策、動員人力物力、支援軍事作戰、重建地方政權及安定社會秩序等。須仰賴運用地區「行政組織」、「警保組織」、「民眾自衛組織」及民間「社會之團體組織」的功能,全面支援軍事作戰。


轄管戰地政務的金門政務委員會,設委員五至七人,主任委員一人,委員兼秘書長一人,均由行政院任命,下設秘書組、民政組、警保組、經濟組、監察室、主計室。秘書組掌人事、文書、總務。民政組管民政、地政、文教、僑務。警保組司軍事、民防、安全、警政。經濟組理財稅、交通、糧食、農林、水利。都是政委會的幕僚單位。尚有直屬單位:金門酒廠、西園鹽場、物資供應處、正氣中華及金門日報社、金門中學等。


在長期軍事管制之下,影響金馬人民層面最大的是「民眾自衛組織」,在「自清自衛、保家保鄉」的信念上,建立「管、教、養、衛」的一元體系。這種從基層動員的戰鬪組織,以擔任民防及後勤支援任務為主,依自衛總隊的工作性質組織下,區分為﹕


1、守備隊:任城鄉要地及交通的守備、巡邏。


2、運輸隊:任補給品的運補和情報交通。


3、工程隊:任道路、橋樑及工事修築等。


4、情報隊:任情報蒐集、通信連絡等。


5、醫護隊:任傷患救護、醫療運送等。


6、婦女隊:任宣慰、嚮導、救護、情報、警戒等。


7、少年隊:其任務與婦女隊略同。


金門地區的民防組織,凡是18歲至45歲的役齡男子經體檢合格者,都編入民防隊。16歲至17歲,46歲至50歲的身體強健男子,及役齡男子經體檢列為乙等殘障的男子、後備軍人、公教人員、在校學生等編入該中隊的預備分隊。18歲至35歲的女子,身體強健者,編入婦女隊。懷孕五個月之以上,嬰兒未滿兩歲,獨負家庭經濟、生計貧困,及經體檢列為乙等殘障者,編入各該隊婦女預備分隊。民防隊員每年都須要接受集訓及臨時任務編組的動員演習,以軍勤、戰鬪及物力動員任務為主,大抵分為年訓、演習、警戒勤務、受訓等項目。


金門的民防隊,在八二三砲戰期間,冒著戰火的危險攻擊,協助運補軍需物質。為配合著駐軍的防務,民眾男女自衛隊始終以備戰的狀態,投入構築防禦工事與戰鬪訓練,達到保鄉衛國的責任。但是在以軍事目標架構下的政治體制,民主社會的發展受阻,人民的權益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害。1998年6月27日台灣省文獻委員會,在金門舉行戒嚴時期50至70年代政治案件史料訪談座談會,採錄的受害者案例大多是身處戰地前線,申訴管道受阻所造成的。至今戰地政務實驗時期所遺留下來的軍民土地糾紛、地雷埋設、軍事傷亡賠償等問題仍待處理解决。


金門戰地政務實驗時期的史蹟文物


兩岸軍事對峙的情勢緩和,金門終止戰地政務後,政府即於1993年2月7日開放觀光,下金門神祕的軍事面紗,但整個地區的自然人文環境卻逐漸在改變,內政部營建署為能妥善保護金門的人文史蹟及自然景觀,研議以「國家公園法」的法源依據,建議將金門規劃為國家戰役紀念公園。1995年5月18日行政院院會核定通過,將名稱由「金門戰役紀念國家公園」改為「金門國家公園」,來彰顯金門地區在戰役史蹟、人文及自然環境上的特色,同年的10月18日正式成立「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」,是我國首座以保育史蹟及文化景觀資產為主旨的國家公園,負有保存金門戰役史蹟文化的時代使命,金門戰地政務實驗時期的史蹟文物,應是當中重要的一項文化資產。


金門開始實驗戰地政務距今剛滿半個世紀,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,著手保存歷史見證:


1、妥善應用戰地政務實驗時期的官方檔案,恢復歷史真相原貌。


由於特殊的時代背景限制,一些早期列為軍事機密的檔案資料,若在無安全虞慮的條件下,可提供為研究材料,建立完整客觀的歷史全貌。2001年4月26日文建會主委陳郁秀來金門,與地區文史工作者舉行座談會,筆者曾建議戰地政務前的官方檔案,不僅應妥善保存、開放、公布,並應建立文物保存制度,強調「文化的歸文化,政治的歸政治」(事見2001年4月27日金門日報焦點新聞報導)。


2、保護管理重要的戰役、戰備史蹟


重要戰役史蹟是金門獨特的文化資產,戰地政務實驗時期的軍事設施,無論是地景或地下化工事,都說明軍民備戰保衛金門的决心。如果適度的保留軍事空間,則防空洞、反空降樁、伏地堡、坑道、碉堡、喊話站、空飄站等戰備史蹟,更能觸動對戰争意義的體驗。


3、徵集與整理有關民防的文物


金門民眾自衛隊的留存文物,見證著戰地政務最真實的生活,舉凡文書證件類的通行路條、金馬地區出入境證、金馬地區國民兵役證、金門縣政府對檢定已訓國民兵接受自衛部隊訓練服勤時次證明書、自衛隊獎章、獎狀等。各村里公所都是昔時的戰鬪指揮中心,男女自衛隊的任務不同,配備有所差異,心戰喊話器、醫療用擔架及隨身急救箱、動員運輸用三輪機動車都是常見的文物,辦單位可接受捐贈或逐年編列預算購置。


4、建立金門戰地政務實驗時期的資料庫


利用金門戰地政務實驗時期的資料,建立影像及文獻的庫存檔案,並以數位化管理,讓資料的引用、交流更便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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